“截至5月15日晚,新华区辖区105家‘散乱污’企业已全部依法依规整改取缔完毕。
新华区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改取缔完毕
“截至5月15日晚,新华区辖区105家‘散乱污’企业已全部依法依规整改取缔完毕。”5月19日,新华区环保局局长王巧丽介绍说。
据她出示的一份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16日下发的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战报第19期内容显示,5月16日全市县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情况中,新华区任务数为105家,完成数为105家,完成率为100%。?xml:namespace>
据了解,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,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,促进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新华区制定了《新华区2017年加快依法取缔“散乱污”企业实施方案》。
按照全面排查、分类整治、依法依规、限期到位的要求,4月14日前,新华区各镇以及区直有关部门成立了专项工作组,明确责任人员,对本辖区、本行业“散乱污”企业进行再次全面排查,彻底澄清底数,分门别类建立整治台账,确定整治措施,明确整治时限,并要求4月30日前各相关责任单位对排查出的所有“散乱污”企业,按照职责分工,依据相应法律法规下达执法文书,进行自行整治取缔。对在4月30日前未按照“四个标准”自行取缔的“散乱污”企业,5月1日至15日,新华区各镇牵头会同各相关责任单位组织联合行动进行了强制取缔。
为切实做好“散乱污”企业的整治工作,新华区对该类企业分类整治取缔,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度,严格落实“断水断电、清除设备、清除原料、吊销执照”的“四个到位”的整治标准。
针对整改取缔情况,区攻坚办每天通报工作进度,取缔一家,完善一家,上报一家,销号一家。区攻坚办和区攻坚战督查办公室将对取缔情况进行督查,初步验收,其间,新华区纪委有关工作人员全程跟踪参与,对清单之内企业取缔落实不到位、监管严重失职的严肃追责。
“为巩固取缔成效,新华区建章立制抓巩固,持续强化完善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为‘网格长’的监管制度,建立环保企业约束制度和公众监督机制,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。
”新华区区长陈晓说,同时强化社会化监管,杜绝整治取缔的“散乱污”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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